退換貨政策
商品鑑賞期
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也就是說,於多樂食品所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喔!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退換貨須知
建議您於收到商品後,立即開箱確認您訂購的品項、數量皆無誤,並盡速放入冷凍庫中冰存保鮮。若食品本身有退冰、變質現象,或發生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請您盡速通知本網站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盡速將新品寄給您。
若商品本身有瑕疵,可申請更換新品或退貨,請於到貨當日與我們聯絡,請參閱以下流程:
1. 拍照存證。
2. 維持商品原狀:全新、未解凍過、包裝完整,並將商品先放入冷凍庫中冰存保鮮。
3. 致電客服專線:0978055157。(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,08:30~17:30)
4. 將照片mail至minipigya@yahoo.com.tw給我們。
若非上班時間,請直接來信,並請留下您的姓名、電話及訂單編號,隔日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繫,請不要先自行寄回唷!
*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換貨:
1. 商品簽收超過七天。
2. 商品已拆封使用。
3. 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變形、失溫、過期、保存不良造成變質。
4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5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6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 。